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6号)和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晋人考函[2009]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职称外语补充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2009年7月19日9:00—11:00.
二、 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外语补充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设A、B、C三个级别。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规定。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医古文、古汉语专业设A、B、C三个级别,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 报考对象: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按有关规定违纪人员不得参加补考)以及我市需参加古汉语、医古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四、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4日至7月5日。
五、 报名地点:参加外语补充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持《2009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准考证》到所属报名点填写《职称外语补充考试报名表》报名。
参加医古文、古汉语专业考试的考生到所属报名点填写《职称外语补充考试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报名手续,不得代报。无主管单位(私营、个体、外资企业等)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报考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生效。
六、 培训和准考证发放安排
7月10日 各报名点组织发放教材。
7月11日—7月18日 在市人才大楼(开发北延长路二水厂对面)三楼会议室组织英语语种培训。
7月12日—7月16日 各报名点组织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到所属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后如发现信息有误,务于7月16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更正,逾期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纪律
(1)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二证缺一者不准入场;
(2)考试时将对参考人员及其身份证、准考证进行摄像,不配合摄像的应考人员按违纪处理;
(3)参考人员只准携带蓝黑色迹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塑胶橡皮、塑料垫板。严禁携带书籍和手机,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4)应考人员考试期间不准离开考场。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