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科、省直驻忻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6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山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7月19日9:00—11:00.
二、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对象为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按有关规定违纪人员不得参加补考)以及我省需参加古汉语、医古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设A、B、C三个级别。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医古文、古汉语专业设A、B、C三个级别,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规定。
六、参加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七、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7月2日结束。报考人员持“2009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准考证”到原报考部门报名。报名组织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程序进行。各县于7月4日前上报报考花名。
八、为调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外语积极性,提高参加考试人员的应试能力,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全省职称英语考试辅导材料》,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辅导。
九、考试、辅导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辅导费为210元/人。考务费45元/人。
考试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