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度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考试种类 考试科目 合格标准
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6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60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60
外经贸英语(笔试) 60
外经贸英语(口试) 60
外经贸日语(笔试) 60
外经贸日语(口试) 60
外经贸俄语(笔试) 60
外经贸俄语(口试) 60
外经贸法语(笔试) 60
外经贸法语(口试) 60
注:上述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颁证事宜:
1、由于目前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因此不能确定领证时间,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04年12月10日后上网查询领证时间(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
2、证书费:每证7元
3、领证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
4、领证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查询考试成绩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