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商会执鉴[2005]1号)和《关于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设置网上零售专业方向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6]6号),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经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下半年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及原则
全国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考试是经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性执业资格考试,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从事网上零售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
全国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申报资格、统一教材考纲、统一考评管理、统一认证标准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考试条件
参照《关于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设置网上零售专业方向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6]6号)执行。
三、培训组织工作
各认证培训机构应要按照鉴定中心统一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地对应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前辅导,确保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四、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30 -11:00 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考试
下午:13:30-15:00 网上零售商业计划书答辩考试
2、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将由我中心另行通知。
3、考试报名时间从2006年7月20日—10月30日。
五、考试指定教材
1、《电子商务管理新视角(第2版)》 电子工业出版社
2、《网上零售理论与实务》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内部编印)
3、《项目管理理论与实务》 中国物资出版社
六、论文撰写
本通知所指的论文是对移动商务网络调研报告和网上零售商业计划书的统称,论文撰写要求具体见附件。七、证书核发
1、经考试和综合评审合格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是持证者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凭证,也是用人单位考核持证者执业资格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我中心与香港理工大学和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的约定,持证者符合一定条件,在攻读上述院校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相关研究生证书时可免修部分课程。
2、《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证书》持证者可免试直接申请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全国信息化工程师技术培训证书》。全国信息化工程师项目(The National Certific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Engineer, NCIE)是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推出的国家级信息技术专业技能认证体系。《全国信息化工程师技术培训证书》作为持证者完成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的证明。
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证书》持证者可免试直接申请由国家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颁发《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训证书》。该证书是人事部门了解持证者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参考依据。
4、《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证书》、《全国信息化工程师技术培训证书》、《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训证书》均由组织申请认证的单位负责领取并发给获证者本人。
八、全国商业电子商务师(网上零售方向)执业资格考试监督电话:010-66094064。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中国商业联合会会文件《关于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设置网上零售专业方向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6]6号)
附件二: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文件《关于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函》(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6]2号)
附件三: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文件《关于开展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函》(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6]3号)
附件四: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流程说明(暂行)
附件五: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流程说明(暂行)
附件六:《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评审表》填表说明
附件七: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论文撰写要求
附件八: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论文评定办法
附件九: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