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报考指南-申报条件

来源:微学计算机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8-14
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