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章(6)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10-20

第四章 笔 试(含机考)

  一、考试日期
  每年组织考试2次,上、下半年各1次。2011年试点考试笔试的日期为:11月26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类 别

11月26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201)
(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考生报名时间及内容
  2011年笔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9-30日。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30日14时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30日17时前。
  四、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区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阶段。
  1.考生在网上信息输入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 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次考试报名时,凡报考某一类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报考该类别内所有笔试(含机考)考试科目。不接受只选报部分笔试(含机考)考试科目的考生,也不接受报考初级中学科学、历史与社会和高级中学通用技术科目的考生报名。
  2.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在校毕业班学生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非本省户籍人员还须持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到当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的地点完成资格审查、网报个人照片信息检验和缴费事宜。
  五、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审核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设区市笔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机考事项
  幼儿园、小学综合素质采取机考形式,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七、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卷,教育部统一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在2011年12月10日,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