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地市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一、 资料准备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一)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二)6张同底版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三)申请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免试人员,准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有效合格成绩证明(成绩证明有效期三年)。
说明:为了减少申请人员来报名点次数,现将《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发到网上,申请人员阅读完有关文件,若认为自己符合报名条件,请用A4纸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必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时与上述材料一并带来。
二、申请报名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时,根据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到相应的工作组交验毕业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经审验合格后填写《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缴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费和考试费。
(三)申请人持收费单到工作组领取有关表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要求填写各项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表格及证件复印件交回原报名工作组。
三、教育基础理论培训和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题,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门课程培训和考试。
四、体检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及免试人员到市教师资格办指定的二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分为教案书写和讲课答辩两个环节。
六、证书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通过,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编号后,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