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要求,现将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4、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助理升执业医师,须提供助理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替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如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6、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获得方法:1、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加盖公章;2、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验证信息);
7、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门同意办学的批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可以选择单位或手工输入,输入时请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务必准确。
2、助理升执业医师考生,在填写证书信息时,请注意“发证年月”为助理医师资格证发证日期,“注册年月”为助理医师执业证注册日期,“证书编号”为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为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3、考生在报名时请填写联系电话,以便考务办公室能及时联系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