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问题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7-01

  1.哪里可以了解到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答:可以通过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栏目“通知通告”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网站了解。
  2.广州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否在哪里注册到哪里学习培训?
  答:一般按照属地原则,到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辖区、县级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新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何时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答:从领取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如2007年领证的,2008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4.广州市或所属各区、县级市管理的会计人员,参加广东省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可视同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广州市或所属各区、县级市管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
  5.持广州市外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未调入广州的人员,可以参加广州市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吗?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广州市外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应参加证书管辖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6.持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02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直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证书是否还有效?
  答:有效。但持证人必须补学2007年、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2006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再追究补学。
  7.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将向社会公布。
  8.是否参加完继续教育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手续?
  答:原则上只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才能办理调出。
  9.是否参加完继续教育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手续?
  答:原则上只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才能办理调入,由调出财政部门把关。
  10.高级职称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如何组织?
  答:由广州市财政局组织,培训通知发至各有关单位和手机短信直接通知有关人员。
  11.没有参加2007年继续教育到哪里补学?
  答:可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专学校(联系电话:83496107、81361734)或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学。
  12.通过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人员,什么时候确认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确认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从今年3月份开始,详情请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13.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应到哪里办理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
  答:市属单位会计人员交所属主管局、集团公司、总公司集中办理,其他人员到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14.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资料。详情请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15.没有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人员,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确认?
  答:参加各区、县级市财政局组织的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后再办理确认。
  16.哪些人不需要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答:(1)参加并通过(60分及以上)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未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详情请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17.哪些人需要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答:(1)没有参加或参加未通过(60分以下)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会计人员;(2)在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会计人员。
  18.在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会计人员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答: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19.如何查询是否通过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
  答: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输入个人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及验证码后提交,“已学习的继续教育内容”中“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显示“是”,表示已通过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
  20.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怎样?
  答: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等单位《关于加强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穗价〔2003〕62号)规定,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初级培训费60元/人,中级培训费96元/人(含考核费和资料费)。
  21.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采取何种方式?
  答: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所有练习题已公开公布,为保证培训质量,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统一实行闭卷考核。
  22.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是否一定要网上考试?
  答:自2008年度开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全部实行网上无纸化考试。
  23.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是广州市属区、县级市财政局,是否一定要在广州市财政局办理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吗?
  答:是的。持证人员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提交资料后,只有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4窗口,才能办理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24.请问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4窗口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的时间?
  答: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25.超过办理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确认时间,还能办理吗?
  答:可以,请先通过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提交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4窗口办理。
  26.视同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确认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请登录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读”。
  2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8年7月1日,而且是当年“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的能否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2008年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不需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办理确认,但可办理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
  28.用于办理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的毕业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的发证日期是否有规定?
  答:有,发证日期必须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2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无法登陆,怎么办?
  答:可能是操作或系统或服务器或网络出现问题,请检查计算机或再次登陆或另外安排时间登陆。
  30.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后需办理其他变更事项吗?
  答: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变更。学历变更可以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后办理,但专业技术资格变更应先完成变更再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
  31.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点有哪些?
  答:具体培训点可通过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栏目“通知通告”和广州会计电算化协会网站(www.gziac.org.cn),点击红色滚动条,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页面,阅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或各区、县级市财政局网站了解。
  32.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与2008年度的要求是否相同?
  答:目前,广州市正在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今年9月份开展。
  33.已收到短信通知通过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但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显示“无通过”的,是否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答:请到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复查成绩,以确定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后,需补记录以前年度参加过的继续教育吗?
  答:2007年(含2007年)以后的继续教育需要补记录,2006年以前的不需要补记录。
  35.由于因公外出,错过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如何处理?
  答:目前,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正在进行中,错过200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也可以补学,见本解答60号。
  36.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答:若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可以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7.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显示职称为“无”,但现具备中级职称,需要参加什么培训?
  答:应参加中级培训,同时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职称事项的变更手续。
  38.参加了广州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级职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如何办理确认?
  答:由市属各主管局、集团公司、总公司集中按安排时间到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4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