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1-14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