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7-06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须持本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如身份证遗失,或其它原因无法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的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并盖户籍章)。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3、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钢笔、铅笔、橡皮、尺子、圆珠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4、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污损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考试铃响后开始在答题卡上答题,使用2B铅笔填涂,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5、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的钢笔。答题卡中的信息点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6、考生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7、考生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交卷,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题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11、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