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流程
1.在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站(http://www.qzczkj.gov.cn)下载表格
2.填表单位盖公章;
3.持证人员在泉州市内调转工作单位的,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天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4.持证人员从异地调转工作单位到泉州,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可在泉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qzczkj.gov.cn下载),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同时持盖有公章的《泉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一寸红底彩照2张,向调入单位所在地财政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5.审核通过后领取回执;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