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体现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省、市分成调整为省级20元,市级40元。请接本通知后,于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申报修改分成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