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关于2012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考科目为: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上机考试);
2.会计基础(上机考试);
3.初级会计电算化(上机考试)。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报名条件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但必须于报名同时提供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对于在报名考试时尚未取得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的申请人,不予免考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