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9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2-08-31

    一、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名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阶段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会计之星”(www.kjzx.cn),注册用户在个人界面报名或直接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页面,详细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及网上报名工作有关公告。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选择考区时要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学习地、户口所在地)就近选择考区。不允许跨省、市、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现场审核确认阶段
                 
    1、现场审核信息。报考人员于审核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和属地证明(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进行资格审查。
                 
    属地证明持工作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允许集体审核。
                 
    2、现场采集照片。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照片采集,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不能读取照片的不得报名。
                 
    3、现场缴费。本次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现场缴费。
                 
    现场审核和缴费地点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具体地址参阅“会计之星”咨询服务。
                 
    (三)打印准考证阶段
                 
    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无纸化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只需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四、2012年9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2日(报满即停)
                 
    2、现场审核缴费时间:9月3日——9月6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2日——考试前
                 
    4、考试时间:9月17日——21日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一周后登录“会计之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