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下半年会计考试合格标准50分

来源:微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发布时间:2013-10-11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

  根据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
50
会计基础
100
5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0
50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