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4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均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9:00-6月25日17:00。在此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填写)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2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网上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6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市直和禅城区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地址: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相应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办。
(二)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0年10月23日
上午 9∶00 — 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 —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10年10月24日
上午 9∶00 — 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 5∶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2B铅笔填涂。《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评卷方式,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市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四) 成绩教材征订及考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