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3〕126号
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15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14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5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因此各市、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能报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试代码及名称表见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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