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3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18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每个专业均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2个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要提示考生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监考人员并要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