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得博士学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名称、级别、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日—30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http://www.xz.hrss.gov.cn:900/)进行报名。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20元。
(四)考区设置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区。全区有区直(拉萨市)、林芝、山南、昌都、那曲、日喀则、阿里共7个考区。
(五)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材料(报名表、有效证件原件)到所在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