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9∶00-7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9日9∶00-7月25日16∶00。
二、主管部门初审
应试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应试人员,可到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5)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5、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老考生须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14日至22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崂山区海尔路178号),办理现场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按规定,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新考生):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4、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
老考生须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报名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纪律: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等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3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成绩查询板块公布,请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6、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7、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必须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8、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附件 (点击查看全部附件)
1.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
2.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代码表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5.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