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六、考场设置及报名安排
(一)我市的应试人员在枣庄参加考试。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发的照片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市”(枣庄)。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认真选填“国籍地区”信息项,杜绝误填误报。由于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选错考区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9∶00-7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9日9∶00-7月25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30(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