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第17号公告以及湘卫公告〔2012〕6号的规定,现将衡阳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报,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4月6日。(节假日不上班)
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可以在3月19日至4月6日间的上班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请所有考生原则上在安排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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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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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确认地点: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衡阳市石鼓区沿江北路10号)
二、报名资料
1.打印好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无效)、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外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考生报考除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外,还应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在报名现场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提供的学历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3张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其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曾办理注册变更手续的,须提交由原注册部门出具的电脑注册信息单(加盖公章),以确定执业时间。
8.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合格证书》或《传统医学确有专长合格证书》。
9.申请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
⑴ 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
⑵ 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
⑶ 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10.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参加考试,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台、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原件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原件(此表必须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考生可在厅医政处、中医局领取)。
(2)毕业后在毕业院校的附属医院连续实习一年的合格证明原件。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变化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2年7月1日-15日(详见准考证)
(二)医学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2012年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四)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六)从今年开始,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考点不再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师管理”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五、考试报名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以现场公告为准。
六、成绩查询
2012年7月20日后,考生可在神州医师网查询实践技能考试成绩。2012年12月中旬,考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