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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专〔2011〕21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注建〔2011〕1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现场确认资料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首次报考的新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表上须粘贴2009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2.网上交费通知单;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反映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及从事建筑设计年限证明;6.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二、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各县(市)区考生在当地人事部门确认(当地建设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直单位考生,省部属在甬单位和无管理部门的考生由单位初审盖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初审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87145993)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3月7-9日。
三、考试用书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一并购买(联系电话:87145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