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专〔2010〕4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0〕15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11日上午8:30-11:30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2日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
(从业,英、俄、日、法,每人10分钟)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报考外销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以上学历;
(2)国际商务专业2010年应届中专毕业生;
(3)外经贸专业2010年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
2、报考国际商务师的人员,除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目试题题型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钢笔或水笔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科目主观题和客观题全部用黑色字迹钢笔或水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使用涂改带(液)。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8日至5月12日。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5月11日至13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 87134800、87145993)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2、2008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
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者另须提供:
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报名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者还须提供:
1、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
6、台湾居民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程序者,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并退回给报考人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9月8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下载打印报名表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有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一律不得再作更改,报错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2、已通过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笔试科目考务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外经贸外语口试费每人40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组织管理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教材订购由市外经贸局负责,需要订书的考生请与市外经贸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 赵老师,电话:87317813、87319755,地址: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9楼908)。
各县(市、区)人事与外经贸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
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5月11日至13日到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外经贸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1
传 真: 0571-88396652
××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0一0年五月 日
温馨提示:
1、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名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和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或光大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9月11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外经贸专业工作或外经贸专业相关工作共 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 止 年 月 |
在何单位 |
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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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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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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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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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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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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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在工作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