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简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id English Test System,以下简称PETS)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向社会全体公民的全国性标准化英语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该考试以考查考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为核心,根据社会上英语学习者的不同程度和用人单位不同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一(附设一级B)、二、三、四、五级。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合格证书,在全国通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在湖南省的具体实施。现将2012年上半年PETS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考试形式
PETS分为笔试和口试,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报考,不要求考生在获得低级别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全报。
二、各级别的水平
三、考试等级、时间及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
2、笔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8:45后不得入场。上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9:00后不得入场;下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1:30开始入场,2:00以后不得入场。
3、考试用笔:书写部分只能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填涂信息点只能用2B铅笔。
4、笔试题型主要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每次口试采用由两名口试教师对两名考生(除一级B是一名考生外)进行测试的形式。
5、不同级别考试持续的时间不同,具体是:一级B:笔试90分钟,口试3分钟;一级:笔试90分钟,口试8分钟;二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三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四级:笔试140分钟,口试12分钟。
6、PETS-1、2、3、5级均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PETS-1B级仅在上半年开考,PETS-4级仅在下半年开考。
四、报考手续及有关规定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3日—2012年1月8日(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报名地址: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楼210室。
2、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报考。
3、考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或武警)凭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报名时采用电子摄像,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名点报名、交纳报名费,并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单项成绩合格证及复印件,且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
5、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结束后,要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五、考试分数及证书
PETS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成绩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在同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相同级别的笔试及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统一编号,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笔试或口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笔(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PETS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的相邻的下一次考试,即如果考生在一次考试中只有单项(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但在相邻的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口试或笔试)成绩合格,则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单通)。我省规定,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或对口招生)英语专业或对英语口语有要求的其他专业,必须参加PETS二级及以上级口试且取得合格成绩。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试培训中心
0731-88872294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