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5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2年10月9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或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