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宿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5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0月8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