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35号)精神,现就做好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10月10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同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务必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