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号),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12年9月17日10:00-9月21日16:00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