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考发〔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