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领取准考证工作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
一、发放地点:巩义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科(508室)
二、发放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其他:考生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准考证请勿代领,因此而发生的准考证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要在规定期限内领取准考证,因逾期不领而影响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3、准考证不能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丢失、受潮或损坏。
巩义市会计事务科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