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9)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3-12

2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自接到支付令之日起(  )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当终结督促程序。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答案:B


26、北京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在河北固安县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在石家庄市履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固安县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两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北京某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固安县并没有仲裁委员会,但北京、天津、石家庄均设有仲裁委员会,在此情况下,北京某公司欲解决纠纷,应当(  )。
A.向设立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设立于天津的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设立于石家庄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D


27、下列选项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叙述错误的是(  )。
A.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B.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
c.有效的仲裁协议并不排除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司法管辖权,因为人民法院对仲裁委员会有监督权
D.仲裁协议不论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写入合同之内,还是单独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都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