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思修法基真题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万学教育 海文考研 考研教学与研究中心 李伟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思修法基多选题第30题考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区别于法律体系的特点,具体题目如下:
题干是: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不断探索,继2011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之后,2014年又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变化在哪里?选项分别为:A.法治体系不仅有法律规范体系,还包括法制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制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B.法治体系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C.法治体系既要有法律的制定,也要保证法律的落实D.法治体系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文本,而且也是动态的发的实现过程。
本题考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和特点,是一道理解与识记相结合的试题,难度适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和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新目标、新概念。在此之前,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六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是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党的治国理政基本思路的重大转变。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区别法制和法治这两个概念。四中全会公报的核心内容是过去我们所熟悉的,比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耳熟能详了,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写入党章,1999年写入宪法,这个大家都比较清楚,这里的内涵有多有少,但是基本格局没有变。印象深刻的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概念刚提出来时不是“治”,而是“制”。但这个“制”不能体现现代法治精神,是静态的,不能树立法律权威,体现法律至上的精神,所以后来经过研究,把“制”改成“治”。
本题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之一,它主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内容,它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而法治这一概念则至少包括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法”,一个是“治”。从“法”的角度来讲,核心是“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从“治”的角度来讲,法治不光要有良法,还要有善治,关键在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这就要在强调“立法”和“普法”的同时,落实“执法”、“司法”和“守法”,也就是形成和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由此可以看到,法治是一个过程,包括了静态的法律规范制度,同时也包括了法律的实施监督等等,法治体系既有法律的制定,也有法律的落实,法律体系只是具体的制度内容,是静态的法律文本,也没有强调法律的落实,所以本题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