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市共有136名人员合格,初级34人,中级102人。于2012年4月25日起开始办理证书,依据证书办理有关规定,请初级成绩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现场办理;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先提交《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三张,表格下载——点击。
办理地址:咸阳市政府八楼人社局专技科。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