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聊城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3-04-25

关于领取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你们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办理前,请你们按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单位人事部门持有关材料到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室领取。办理时间:2013年6月30日前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