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货运代理考试海运业务第四章简答题精选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3-01-17

    第四章
                 
    请简述提单的定义与主要功能
                 
    一、提单的定义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的货物收据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请简述《海牙规则》下的承运人适航义务。
                 
    (1)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①提供适航船舶。《海牙规则》第3条第l款规定:“承运人有义务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恪尽职责,以便:
                 
    a.使船舶适航;
                 
    b.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承运人提供适航船舶的义务是指不但船舶本身要适于航行,证书齐全,符合安全航行和各项技术要求,而且船员要配备齐全,配足燃料供应品等。货舱也要适货。
                 
    做到上述三项,才能称为船舶适航。
                 
    ②妥善管理货物《海牙规则》第5条第2款规定,承运人应妥善和谨慎地装载、操作、配载、运送、保管、照料与卸载。亦即在海运全过程中对货物要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