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熟悉基本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特殊业务有关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5项,见教材)。
例题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正确的是( )。
A.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取得的股息收入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以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收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C.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可冲减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D.建筑工程不论持续时间长短,必须等工程全部完工后才能确定收入实现
答案:B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进行。
(三)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列支范围(重点掌握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项目及标准)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各项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
(5)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7)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9)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成本、费用和损失项目准予扣除:(教材上共介绍了5种准予扣除的项目,请重点记忆)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即按不高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提供借款付息的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2)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全年销货净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货净额超过一千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当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企业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4) 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百分之三的坏帐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制定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列支。
例题3:某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会计咨询业务,200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管理费用”中列支交际应酬费50万元,则允许在税前支的交际应酬费为( )。(2005年单选真题)
A.9万元 B.10万元
C.12.5万元 D.50万元
答案:C
解析:按照税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实行超额累退的列支方法,分别在一定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其中,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的5‰。所以该题允许在税前支的交际应酬费=500×10‰+1500×5‰=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