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财税辅导: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1-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了解)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减免,具体介绍了5种情况。

例题3: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由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20万元;本期在国外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46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20天,被罚滞纳金0.46万元;本期进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10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A.4万元        B.4.5万元       C.5.023万元          D.5.6万元

答案:A

解析:根据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征的一种税。该题所在地为县城,所以适用税率5%。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34+46)×5%=4万元。注意,城市维护建设税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库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