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济师《初级金融》预习辅导:第四章(5)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27

  (二)证券市场的交易对象

  1、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按照股东权利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按投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

  例题:单项选择题

  按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

  A.普通股 B.优先股

  C.个人股 D.法人股

  E.国家股

  答案:AB

  2、债券

  债券是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注意债券与股票的区别(经济关系、期限、收益、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门的机构管理和运用,主要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一是集少成多、规模经营。二是专业性管理。三是分散化投资、分散风险。

  按组织形态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制基金。契约型基金是依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发行收益凭证而设立的基金。这种基金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

  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固定型基金)和开放式基金(追加型基金)。

  4、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指持有者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债券转换以后持有者的身份也相应发生改变,即由公司的债权人转换为公司的股东。转换条件一般在债券发行时就作出规定,包括转换比例、转换价格和转换期限。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额/转换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