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济师《初级金融》预习辅导:第五章(2)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27

  (二)巴塞尔协议对银行业资本的原则要求

  1.巴塞尔协议及其产生的背景

  巴塞尔协议是指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十国集团和卢森堡、加拿大等12国的中央银行至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所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基于两点建立:资本的规定,资本与风险资产的联系。协议认为银行资本的主要作用在于吸收和消化银行损失,使银行免于倒闭危机,因此资本的构成应取决于其吸收损失的能力。因此,巴塞尔委员会统一了资本衡量标准和风险资产衡量尺度,以资本充足率衡量一家银行的资本与其资产负债规模是否相适应。

  巴塞尔协议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

  银行资本标准不统一;国际债务危机;金融风险加大

  2.巴塞尔协议目的及主要内容。

  (1)巴塞尔协议的目的。

  (2)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巴塞尔协议共分四大部分,即资本的构成、资产风险权重、资本标准比率的目标,过渡时期及实施安排。

  资本构成:核心资本(实收资本、公开储备)和附属资本(普通准备金、长期次级债务)

  风险加权制:根据不同资产风险程度确定相应权重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表内5档、表外4档)

  过渡期结束后资本标准: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风险资产≥4%

  例题:单项选择题

  《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A. 4%

  B. 50%

  C. 8%

  D.70%

  答案:A

  解析: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率为4%,资本充足率为8%。

  例题:多选

  制定《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在于使国际银行业( )。

  A.统一资本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B.盈利能力更强

  C.更为稳健地经营

  D.平等竞争

  E.实现银行分业经营

  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