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稳定职能
(一)经济稳定的含义
1.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指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做。在各种所有制、各行各业的劳动,均属就业范畴。这里的"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就业人口全部都就业了,而是指就业率(已就业人口占全部应就业人口的比率)达到了某一社会认可的比率,比如95%、97%等等。
2.物价稳定
物价稳定是指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只要物价上涨的幅度是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内,比如年上涨率在3% -5%,即可视为物价水平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经济稳定,是在经济适度增长中的稳定,即动态稳定,而不是静态稳定。因此,经济稳定包含有经济增长的内容,就是指要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二)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财政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关于结构平衡,实际上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前面已进行了分析,这里着重对财政在调节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方面的手段加以分析。
1.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
这主要是通过作为财政收支计划的国家预算来进行的。
(1)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
(2)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
(3)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相平衡。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1)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2)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