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性支出
(一)政府投资的特点与范围
在任何社会中,社会总投资都可以分为政府技资和非政府投资两部分。
影响这个比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体制的差异。一般来说,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非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政府投资所占比重较大。二是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一般来说,发达国家中政府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较小;欠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的政府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较大。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重有所下降是不可避免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投资的宏观调控需要通过间接和直接两种方式进行。所谓间接调控,就是通过税收、财政补贴、折旧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来制约非政府投资的条件,并通过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来调控非政府投资的方向、规模和结构;所谓直接调控,就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结合非政府投资的状态,安排政府自身投资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从而使全社会的投资达到优化状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投资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直接调节自身的规模,间接调节非政府投资规模,使两者加总起来的总量与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所要求的投资总量相吻合;第二,调节自身的结构,纠正非政府投资结构的偏差,使全社会的投资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非政府投资相比较,政府投资具有不同的特点。政府居于宏观调控主体的地位,它可以从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角度来评价和安排自己的投资。政府技资可以不盈利或低盈利,但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建成,如社会基础设施等等,可以极大地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这是政府投资的第一个特点。第二,政府财力雄厚,而且资金来源多半是无偿的,可以投资于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第三,政府可以从事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投资。总之,由于政府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特殊地位,它可以而且应该将自己的投资集中于社会基础设施以及农业、能源、通讯、交通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领域内。
(二)基础产业发展与财政投融资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保持政府对基础产业的适度投资水平,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作用不可低估。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增加对基础产业部门的投入,其"乘数效应"是十分明显的。
政府投资并不意味着完全的无偿拨款。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构建财政投融资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策性投融资,它不同于无偿拨款,也不同于商业性投融资。
财政投融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它是在大力发展商业性投融资渠道的同时构建的新型投融资渠道。只有把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专业银行才可能真正实现商业化的经营目标。
(2)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概括地说,它主要是为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产业部门融资。因此,财政投融资的范围应受到严格的限制。
(3)虽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和计划性很强,但它并不完全脱离市场,而应以市场参数作为配置资金的重要依据,既可通过财政的投资预算取得资本金,也可通过信用渠道融通资金;既可通过金融机构获取资金,也可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部分资金甚至还可以从国外获得。
建立财政投融资制度,较为成功的做法是发展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从性质上看,既不是商业银行,也不是制定政策的机关,而是执行有关长期性投融资政策的机构,类似开发署的性质。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主要应由政府预算投资形成。为此,需要在预算上单列一笔政策性投资基金,并把它与经常性预算分开。在政策性银行的负债结构中,发行长期性建设国债、集中邮政储蓄资金和部分保险性质的基金应占有重要份额。此外,直接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也是重要的投资资金来源。
从资金来源的性质上讲,预算投资是典型的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交由政策性银行使用后,具有了经营性和政策性的双重特征,是财政资金的"拟资本化"。
(三)财政农业投资
1.政府财政农业投资的主要内容
(1)农林、水利、气象等方面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
(2)农林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
(3)农林部门科技三项费用。
(4)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
(5)支援农业生产支出。
2.财政农业技资的重点
(1)农业基础设施投资
(2)农业科研、科学技术推广、农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