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六章(8)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12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一)烟

  (二)酒及酒精

  (三)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t柴油飞石脑油、溶剂泊、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个子目。

  (七)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选车、挂车、运用车和其挚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八)摩托车

  (九)小汽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