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
信用证是开证行代买方或开证行自己开立的,保证对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的汇票或单据金额进行付款的承诺文件。
(二)信用证的作用
1.银行的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2.融通资金的作用。信用证可以作为一种融资工具,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
(三)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责任
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多少,取决于不同的贸易背景和对银行的要求。一般常见的当事人有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偿付行、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
(1)开证行。(2)通知行。(3)议付行。(4)保兑行。(5)偿付行。(6)受益人。(7)开证申请人。
(四)信用证的类型
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很广,依据其用途、流通方式、付款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许多种类。
1.即期付款信用证。
2.延期付款信用证。
3.议付信用证。
4.承兑信用证。
(五)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相对于单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款和托收方式而言,信用证是一种信用度较高的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业务由于有了银行信用的参与,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可以帮助降低国际贸易风险,并使双方得到资金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