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初级财政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0-15

   1、征税对象是税制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2、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考点、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征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1、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2、累进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两个特点:计算方法简单,但税收负担不合理

  ②超额累进税率两个特点: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本级速算扣除数=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3、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由于免税等原因,实际税率常常低于名义税率;在比例税制中,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在超累税制中,边际税率高于平均税率。

  考点、减税免税

  (一)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起征点和免征额区别点:第一,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第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期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相比之下,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第三,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额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是考点。

  2、税率式减免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

  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另定减征税额等。

  【例题】

  下列属于税额式减免的有()

  a、免征额 b、起征点

  c、零税率 d、核定减免率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