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基础知识:合同法律制度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1-10

合同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和目的:
本章的内容较多,教材分为9小节来介绍,分别介绍了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力义务终止,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和诉讼实效。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学习的知识点较多,希望考生高度重视。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合同法基础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高考生的基础理论水平。

需要掌握的内容:
1.合同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2.合同的概念和不同的分类
3.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订立的程序
4.合同的成立、委托订立合同
5.合同效力的含义
6.无效合同、可变更或撤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种类
7.合同的不同形式
8.违约责任的概念
9.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10.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

需要熟悉的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
2.要约、承诺的具体内容
3.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时间
4.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5.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程序、条件和效力
6.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原因和效力
7.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需要了解的内容:
1.合同的基本条款的含义
2.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
 
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
(一)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熟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有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是指以法律的形式所表现的合同法;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是所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畴(注意)。
 
2.掌握合同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性原则
 
(二)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1.掌握合同的概念和不同的分类
概念:合同,又可以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关系的协议。
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例题1】合同的特征包括( )。(2005年多选考题)
A.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B.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C.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规避法律规定的义务
D.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E.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答案】ABDE
 
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书上列举了九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例题2】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 )。(2005年单选考题)
A.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B.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C.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D.主合同和从合同
【答案】B
 
【例题3】各国法律均对格式合同进行限制,其限制方法包括( )。(2005年多选考题)
A.行业协会自律                      B.行政规制
C.立法规制                          D.司法规制
E.舆论监督 
【答案】ABCD
【解析】教材重点介绍了根据合同条款是由单方面事先决定还是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可以分为商议合同和格式合同。因为格式合同也有一定的弊端,所以各国法律均对格式合同进行限制,限制的方法主要是四种。2004年试卷也出了有关格式合同的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