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托收
1、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向债务人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按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跟单托收:即期托收、远期托收
2、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
按委托人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3、熟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出版物的条款规定,托收业务有关当事人一般有五个,即委托人(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受票人)、提示行。
4、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托收业务会遇到买方和卖方风险,国家风险及外汇管理等风险。托收业务中进出口商遇到的风险主要有:
(1)出口商的风险
(2)进口商的风险
(3)防范托收风险的主要措施
例题:单选
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贷款,开具汇票,委托其所在地开户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款的结算方式是()。
A.汇款结算方式 B.托收结算方式
C.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D.信用证结算方式
答案:B
在国际托收结算中,如下属于代收行责任的是( )。
A.核对托收行的委托书签字
B.接受委托人和提示行的有关指示
C.对托收货物采取存仓措施
D.对托收货物采取保险措施
答案:A
在国际结算中,代收行作为参与托收的银行,接受( )的委托,代向付款方收款。
A.委托人 B.提示行
c.受票人 D.托收行
答案:D
在国际结算中,托收业务会遇到的风险包括( )。
A.买方风险 B卖方风险
c国家风险 D.外汇管理风险
E流动性风险
答案:ABCD
(四)跟单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
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代买方或开证行自己开立的,保证对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的汇票或单据金额进行付款的承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普遍使用的结算方式。
2、信用证的作用
(1)银行的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对进口方。
B.对出口方。
(2)融通资金的作用。
A.对进口方。
B.对出口方。
3、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责任
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多少,取决于不同的贸易背景和对银行的要求。一般常见的当事人有: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偿付行、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
4、信用证的类型
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很广,依据其用途、流通方式、付款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许多种类。
(1)即期付款信用证。此种类型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在开证行指定的有效地点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可获得偿付。
(2)延期付款主用证。此种信用证远期付款,不需要提交汇票,信用证条款中明确标明远期期限的起算日或到期日,在到期日由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付款。
(3)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是出口地的银行凭信用证上开证行的邀请而买人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一种信用证。
(4)承兑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均为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应按信用证条款规定开立远期汇票,附上商业单据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承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后,待远期汇票到期日付款。
例题:单选
在国际结算中,有关当事人只是处理单据,银行只看单据而不管货物,对所装货物和实际情况如何、是否中途损失、能否如期到达目的港,均不负责任的国际结算方式是( )结算。
A.汇款 B.托收
C.信用证 D.保函
答案:C
对于信用证条款不完整,密押不符,要与开证行联系的银行是( )。
A.通知行 B.议付行
C.保兑行 D.偿付行
答案:A
出口地银行凭信用证开证行的邀请而买入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信用证是( )。
A.即期付款信用证 B.延期付款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