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电信法知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电信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目的在于促使应试者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实际水平。
考试内容:
第一节《电信条例》基本知识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时间;掌握电信条例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和基本构架;熟悉电信条例的性质;了解电信监管的基本原则;了解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基本义务。
第二节电信经营许可证制度
掌握有关电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规定;熟悉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颁发的相关程序。
第三节电信网间互联调解制度
掌握网间互联互通应当遵循的原则;掌握主导电信企业的定义、责任及义务;熟悉电信主管部门在网间互联互通中的职责;熟悉网间互联互通的主要程序;了解有关网间互联协商协调和行政决定等问题的相关规定;了解实现互联互通的质量保障;了解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的规定。
第四节电信资费管理制度
掌握电信资费标准制定的原则;掌握电信资费的定价形式;熟悉电信资费的种类、定价机关。
第五节电信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掌握电信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掌握电信资源的分配方式;熟悉电信资源占用者和使用者的义务。
第六节电信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掌握电信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掌握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的规定;掌握电信普遍服务的规定;掌握经营者不正当行为的规定;熟悉因企业原因影响服务的有关规定;熟悉为集团用户提供服务的规定;了解电信用户申诉及其受理的规定。
第七节电信建设管理制度及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制度
掌握电信建设行业管理的范围;掌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法律权利;掌握关于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及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范围的规定;熟悉关于电信设施迁移、改动问题的禁止性规定;熟悉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法律权利规定;了解生产企业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后应注意的问题。
第八节电信安全保障制度
掌握关于禁止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规定;掌握关于电信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熟悉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健全电信安全保障制度的规定;熟悉有关电信网络设计、建设、运行应当与国家安全和电信网络安全“三同步”的规定;了解紧急情况下,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了解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规定。
第九节罚则
掌握违反电信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责任的主体、前提条件以及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熟悉关于公民个人或组织实施危害电信安全行为的处罚规定;熟悉在电信业务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了解对于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十节相关法律知识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时间;熟悉有关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了解这三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及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