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师民法基础知识(11)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15

 8、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识别性标记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 ( 版权 ) 和工业产权 ( 含专利权和商标权 ) 。

  9、知识产权的分类

  (1)著作权

  Ø 也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Ø 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著作权的基本构成要素。

  (2)专利权

  Ø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申请人在规定的时期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Ø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3)商标权

  ① 商标

  Ø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自己的商品上用来区别其他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显著标志。

  Ø 这种标志通常用文字、图形或者二者的组合构成。

  ② 商标权

  Ø 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Ø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等,其中专有使用权是基本的核心权利。

  10、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权利主体支配自己的人身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1、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

  人格权主要包含以下权利:

  ① 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生命的权利。

  ② 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